国家留学基金资助“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遴选通知

作者: 时间:2019-03-07 点击数:


有关单位及教师: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继续选派优秀青年学生赴俄学习(具体选拔办法请登录国家留学网www.csc.edu.cn出国留学栏目查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12-36个月

2、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24-36个月

二、重点资助学科、专业领域

俄罗斯优势学科专业,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等理工类专业及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文学创作等人文社科类专业。艺术类、俄语语言文学专业除外。

三、资助内容

赴国外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国家留学基金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学费、奖学金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四、人选条件

1、符合《2019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拔章程》规定的申请条件。

2、拥护中国共产党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热爱祖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社会、服务人民的责任感和 端正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3、具有良好的专业基础和发展潜力,在工作、学习中表现突出,具有学成回国为国家建设服务的事业心和使 命感。

4、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

6、类别条件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本科阶段曾享受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或本科阶段曾享受过国家留学基金资助的在读一年级硕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硕士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3月10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俄知名高校或科研就够;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高校或科研机构优秀应届硕士毕业生或在读一年级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应已获拟留学单位出具的攻读学位入学通知书(邀请信),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3月10日后出生);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发展潜力并在各方面表现突出;核心课程应在优良以上;拟留学单位应为俄知名高校或科研就够;国外导师应有很强的科研能力和水平,系所从事学科专业领域的权威专家或学术带头人,在国际上有较大影响力。

曾获国家公派资助(含本计划)赴俄学习的人员亦可再次申请本计划资助赴俄攻读更高层次学位,不受回国五年后方可再次申请国家留学基金的限制。

7、外语水平

原则上需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俄语条件。俄语未达标者,如被录取,派出前需参加有关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统一组织的俄语初级班培训且通过结业考试。

五、选拔推荐办法

按照“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专家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申请人须于3月10日-3月31日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网报填写项目名称时,请选择“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派出渠道”选择“赴俄罗斯专业人才培养计划”。

六、评审、录取及派出

国家留学基金委组织专家评审并确定录取人员名单。

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保留至2019年12月底。俄语未达标的博士研究生如未按要求参加俄语培训或未通过俄语培训结业考试,将不予派出。

七、咨询电话:84865775 李北辰

国际交流合作处    

2019年3月7日   

Copyright © 2018 哈尔滨商业大学 黑ICP备05005923号 邮编:150028
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学海街1号